我校召开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会议
广西建院8月2日讯(招生就业处 林秀丽)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,确保我校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,2019年8月2日上午10时,我校在实训南楼103会议室召开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会议。学校吴昆副院长,纪检监察室、教务科研处、后勤管理处(安全保卫处)、招生就业处(就业创业指导中心、校企合作办公室)、质量管理办公室(督导办公室、信息中心)部门负责人和全体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招生就业处(就业创业指导中心、校企合作办公室)副处长(主任)(主持工作)何春蕾首先通报了我校2019年招生录取整体情况及具体工作安排,要求录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录取政策,研读工作手册,严格遵守工作要求,按照流程和规范做好录取工作。
学校纪检监察室黄碧珠主任就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执纪提出要求:一是严格执行招生纪律,落实阳光招生要求,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规定,严格遵守“六不准”“30个不得”等招生工作禁令,自觉规范招生录取行为。二是要严格保守招生秘密,不得随意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录取信息。三是自觉落实招生录取回避制度。
吴昆副院长就做好我校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做重要指示: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,认真履职尽责。要从讲政治、顾大局、保平安、促稳定的高度,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招生录取工作,对学校、对考生、对家长负责。二是要严明纪律,认真实施“阳光招生”工程。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、严格执行教育部、教育厅和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纪律和要求,坚决守住底线、不碰红线,确保招生录取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三是各职能小组要通力合作,积极配合,确保学校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。
会议最后,全体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一起认真学习了《教育部招生工作“30不得”》《教育部招生工作“十公开”》《教育部招生工作“六不准”》《教育部招生工作“十条禁令”》等文件,签订了《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录取保密承诺书》。工作会的召开,进一步明确、严肃了招生录取工作纪律,有助于确保我校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安全、有序的进行。
吴昆副院长布置工作
工作会议现场